日前,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*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南昌开班。本次培训为期一天半,培训内容除了涵盖*采购法律法规、制度与实践的讲解外,还包括PPP项目案例及操作实务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与实务等课程。
“这次培训我们酝酿了很长时间,由于平时*采购工作任务非常多,我们前期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。”江西省*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说。
谈到该期采购人专场培训,该负责人介绍说,《*采购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出台后,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。江西省今年也在此基础上印发了《江西省*采购管理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该《办法》对《条例》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、完善、补充、明确和归纳,在江西省*采购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。尤为重要的是,《办法》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主管部门及其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以及*采购预算管理要求。因此有必要对采购人进行一次专题培训,以便更好地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对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,该负责人强调,采购单位主管部门既是采购人,又是系统监督管理人员,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至关重要。因此,采购人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内容:
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。单位内部建设一个相互制约、互相监督,遇重大采购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、规范高效透明的内控机制,对*采购活动中的风险事项执行事前防范、事中控制、事后监督。
二是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。根据单位实际,采购*策及单位发展需求编制,并体现节约、实用要求。
三是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代理机构。如委托代理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所委托代理机构。
四是落实*采购*策功能。落实节能产品强制要求,和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优先采购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贷款,促进社会经济发展。
五是加强对*采购活动的监督。包括:科学合理编制采购文件、随机抽取专家、加强对采购现场监督、及时答复质疑与投诉、及时确定中标供应商。
六是严格*采购信息公开。采购公开是保证采购效率的重要手段,是最好的防腐剂。*采购信息公开必须贯穿整个采购的全过程,做到“网上全公开,网下无交易”,并在省级以上人民*财*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,500万元以上的在财*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。从预算开始到招标文件、评标、中标结果,再到合同必须全公开。
七是认真做好对采购货物的验收。以对单位、对事业负责的制度做好验收工作。
八是及时上报统计报表。
培训班上对学员们也提出了接下来工作的要求:采购人要提高认识、明确责任,积极承担起采购人主体责任;各部门要明确内部负责*采购职能处室,并配备工作人员;各部门要认真编制2017年各部门采购预算,预算应与采购科目一致,否则会影响资金拨付。
据悉,130多个省直单位的400余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。参加培训的省直单位主管人员还将就这次课程内容,分别再对其所属系统进行培训。
此外,记者还了解到,江西省*采购办今年已经相继举办过*采购评审专家、*采购代理机构、*采购监管人员培训。加上该期省直单位*采购培训班,江西省今年对*采购从业人员可谓是实现了全方位、全覆盖、系统化培训,培训*采购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达万余人次,年培训人数位居全国第一。